出门前,把昨天Ann给的圣经放在百叶窗下的桌上,西半球的阳光透进来,打在黑色烫金的封面上。穿过没有气味的房间里,手伸进长长的邮箱,Press Citizen沾满露水,想到昨晚的音乐会后,从上坡的West High School穿过草地回来,光脚蹭到的露水。坐在音乐厅的座位上看到许多白发苍苍的头颅背面,怀疑自己在音乐会结束之时也同样满头白发。Margee深邃的眼眶藏在昏暗里,我更记得她聆听时修长的食指轻放在嘴唇上的样子,之后没来得及说几句话,她就已消失在停车场起雾的夜色里无数闪耀的车灯中。
在盛夏绿色的玉米地中小心开车,每次得心应手心驰神往时禁不住哼起Mass in B Minor中的Gloria in excelsis Deo,远处丘陵在车窗里展开柔和的线条,圈住身上的条条道路。有时一只留着英国绅士般胡子的山羊从山坡上抬起头头,漠然地扫我一眼又转向远方。乌鸦从车顶按时飞过停在路边的田垄上,让我想起老塔电影里景物的节奏。或者一只尚未成年的鸡在我车的前方安然踱步,窗中向后缓慢倒退的骑车人,山路的拐角,让我想起《樱桃的滋味》。行驶时内心的平稳由路上的小坑小石子构成。上坡的感觉像被托起来的气球,车窗和我被绿色的倒影不断掠过。当然这些愉悦不包括开动和停车的手忙脚乱,汇车时死命握紧方向盘,转向倒车疯狂地打方向。每次中途下车休息,乡间绝无仅有的安静,连远处小便的同学和近处师傅脸上的烟雾都为它添上时光的痕迹。